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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案-访比’管理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时间:2025-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512日,石龙区检察院以“加强‘案-访比’管理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题举办了第三十二期干警沙龙。活动由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鹏举主持,院班子成员和员额检察官、业务部门青年干警参加。

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吴迪领学了《河南省检察机关“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与会干警结合本职工作对在办案中如何深入理解该规定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进行了发言。

“《暂行规定》的核心在于通过对‘案-访比’的质效分析管理,将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纳入司法办案评价体系。”

“它是检察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每一个案件都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通过降低‘案-访比’,能够有效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应当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优秀的个人素质投入到案件的办理中,从案件受理的那一刻起,就要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信访风险,提前做好预判和应对措施。在办理案件时,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律条文的适用,更要注重情理法的融合,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用群众能理解、能接受的方式解决问题。”

听取大家发言后,李鹏举就加强对“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出要求:要在案件办理上更加细心强化质量意识,树立“质量优先”理念,将案件质量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范围,通过案例复盘、交叉评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努力实现以“办案无暇”促“办案无访”。要在矛盾纠纷化解上更加尽心在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都要向当事人详细解释法律规定和办案依据,对于当事人的疑问和诉求,要耐心倾听、认真解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消除他们的疑虑,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要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能上更加用心不断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学习,持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办案水平,注重提高法律文书质量,以过硬的业务素能确保案件办理的高质高效。

下一步,石龙区检察院将以此次研讨学习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不断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