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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案例用案例育案例写案例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石龙区检察院举办第十三期青年干警沙龙


为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好典型案例对检察工作的指导作用,深入贯彻平顶山市检察院“质效跃升”行动计划部署要求,5月6日下午,石龙区检察院举办以“学习典型案例 提升办案质效”为主题的青年干警沙龙活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民主持此次活动,全体员额检察官及第一、二、三部检察干警参加。 本次活动围绕最高检近日发布的5起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伪劣农资犯罪典型案例进行学习研讨。第一检察部负责人王佳佳对典型案例的基本案情、法律适用、典型意义等方面进行逐一解读,与会干警结合自身学习体会进行了交流发言,王晓民检察长在最后总结中就学习典型案例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学好案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具有典型意义,是对办案经验的总结、提升和推广,要重视案例,提高学习案例的主动性、积极性。更要学透案例,注意发现案例背后所蕴含的司法理念、司法规律和司法价值导向,归纳、总结、掌握案例中蕴含的办案规则。 二是要用好案例。案例不能束之高阁,学好案例的目的在于运用。要结合案例反向审视工作,把自己置于案例承办人位置,反思如果自己办理该案会怎么做,差距在哪里,在反思中进步。更要用案例指导办案,遇到类似案件,学会参照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中的办案规则。 三是要育好案例。要有办理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意识,每个案件从侦查、受理之初,就按照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标准去办,凡事多问几个为什么、多想几个怎么办、多办几件案外事。要提高敏感性,平时多关注上级的要求,对上级拟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类型梳理并牢记于心。 四是要写好案例。要多揣摩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写作模式及其背后理念,知道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的写作要求。要多练笔,提高文字水平,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业务部门、综合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打造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 参会干警纷纷表示,学习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对实际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开阔了办案思路,明确了办案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对标对表典型案例,主动作为,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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